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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安徽又一地发文明确

新安晚报 2021-07-20


日前,蚌埠市教育局出台规定,对互联网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出要求。这其中,不仅有不得通过工作群发布商品销售信息、砍价链接等明确要求,对于社会反映最为强烈、网上讨论最为热烈的问题也给出了定论——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消息一出,
有家长拍手叫好,
笑称“终于轮到给家长减负了”;
也有家长认为,
批改作业是参与孩子学习成长的方式之一,
量力而行就好,
不用特别针对性的否定。


01家长批改作业被叫停



对于使用日益频繁的网络群组的管理问题,通知进行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微信、QQ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管理责任,包括规范群组成员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


↑资料图(来源:视觉安徽)


通知第四条,“提倡和鼓励教师运用工作群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运用家访、家长会、电话、面谈、网络等各类方式开展家校沟通”;


与此同时也特别明确“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第七条则明确“不得通过工作群发布商品销售信息、砍价链接、强制捐款、订阅杂志等不恰当要求。”


蚌埠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该市第一次明文对此规范,也是对家长、社会反映问题的回应。
该负责人介绍,市教育局在鼓励教师与时俱进,通过微信、QQ等与家长保持联络,携手做好教育教学的同时,也坚决制止超越了边界的职业行为。



02家长对此看法不一



消息一出,很多家长松了一口气。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孩子每天作业要写到晚上十点,很多题型老师要求反复练习,还要求家长陪同完成批改之后帮助孩子订正最好再整理成一个错题簿。
在她看来,刷题是老师布置作业时“滥而不精”的体现,并不值得提倡。但是她也只能耐住性子继续改作业。但是一个控制不好,就会把烦躁、焦虑的情绪传染给孩子。 “再说了,我把作业都改好了,错误订正了,老师还知道问题出在哪吗?孩子还能养成自己检查作业、订正错误的习惯吗?”她发出诘问。


也有“学渣”家长生怕自己错误示范耽误了孩子。“我知道1+1=2,却讲不明白为什么等于2。改完作业肯定得讲解啊,那不就被我带沟里了吗?”这位家长认为,给孩子报个听写、检查下口算还行,但是碰到较难的数学、英语就抓瞎了。
再说了,术业有专攻,绝大多数家长对教育尤其是知识教育并不懂行。特别是留守儿童或者父母忙于生计的孩子,让家长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指导他们学习简直是奢侈。


不过,也有家长认为,娃是亲生的,作为家长就该负责。“家长能从中发现孩子的薄弱项,配合老师抓差补缺,这不是家校配合应有之义吗?”这位家长说,自己不管多晚回家,都会翻一翻孩子的作业,跟孩子谈谈心。毕竟,一个老师要面对几十个孩子,不可能像家里一对一那么细致。
一位自称“中间派”的家长则表示,自己愿意参与孩子的教育,但如果是老师强制要求批改作业,那就有点变味了。“学校向家庭渗透太多了,无论是时间,还是事务。”



03违反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采访中,一位小学生家长说,孩子三门“主课”里,语文和数学老师从没有对家长有过多要求。但是英语老师会把答案发到班级群里,要么要求家长对照批改,要么第二天上课时学生互改。
“家长参与孩子的学习的确很重要,我反感的是老师把教育责任转嫁给家长。”这位家长说,尽管有了明文规定,她却担心老师以“家长监督完成”或“学生互改”的办法换汤不换药,规定无法落地。
对此,市教育局也有明确规定:通知要求须落实到教师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为此,还公布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



04多地已叫停家长改作业



前段时间,“家长深夜退出班级群”的新闻刷屏,社会反响强烈。


记者在网上搜索“家长批改作业”之后发现,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等至少十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


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辽宁省更是要求: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合肥市此前出台通知,明确不得要求家长改作业后,66所学校联合发出倡议书,积极响应通知内容。



全文如下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教育党委、局属各学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红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教师职业行为,特别是工作群(含班级家长群等,下同)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工作群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管理责任,规范群组成员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工作群、论坛、课堂、讲座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提倡和鼓励教师运用工作群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运用家访、家长会、电话、面谈、网络等各类方式开展家校沟通;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



  六、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七、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得通过工作群发布商品销售信息、砍价链接、强制捐款、订阅杂志等不恰当要求。



  八、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各县区教育部门、局属各学校要将本通知要求落实到教师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批评,监督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

0552-2044954;

0552-3716687

怀远县教体局:

0552-8011632;

0552-8013829

五河县教体局:

0552-2350059;

0552-5899025

固镇县教体局:

0552-6018719;

0552-6012323

龙子湖区教体局:

0552-3040268;

0552-3010209

蚌山区教体局:

0552-2043608;

0552-2070082

禹会区教体局:

0552-4034142;

0552-4950269

淮上区教体局:

0552-2567851;

0552-2567863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0552-4071177;

0552-4085756

经开区教育党委:

0552-3188704;

0552-3183176。


  蚌埠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


来源:新安晚报综合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蚌埠日报、淮河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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